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0-24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旺能环境”)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 2017 年度重大资产重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或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提议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议将尚未支付的项目建设尾款、质保金 7,158.60 万元及专户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238.56 万元,合计 7,397.16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在项目建设尾款及质保金满足约定付款条件时,从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支付)。相关事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85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7名特定投资者发行39,598,774
股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 A 股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37.28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1,476,242,294.72元,扣减发行费用36,066,037.7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40,176,256.99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7 年11月20 日出具了天健验[2017]461号《验资报告》。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 总投资金额 董事会前已投入 拟使用募集资金 调整后拟使用募
金额 集资金(注)
支付收购旺能
环保100%股权 63,750.00 - 63,750.00 63,750.00
的现金对价
攀枝花项目 36,842.20 3,263.36 27,750.00 27,750.00
台州二期项目 28,000.00 9,229.79 17,606.08 13,999.48
河池项目 27,900.64 393.18 26,485.17 26,485.17
湖州餐厨项目 14,037.26 1,490.42 12,032.98 12,032.98
合计 170,530.10 14,376.75 147,624.23 144,017.63
注: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台州二期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由 17,606.08 万元调整为 13,999.48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上市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结合上市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上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分别与独立财务顾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等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上述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计划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独立董事、
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同意意见。2018 年 1 月 12 日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具体变更如下:
公司基于对市场环境的判断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为了简化募集资金投入程序、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首先将支付现金对价后全部剩余募集资金 80,267.63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旺能
环保进行增资,并在保持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项目用途等不变的情况下,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进行如下变更:
项目 变更前实施方式 变更后实施方式
攀枝花项目 旺能环保向攀枝花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 旺能环保向攀枝花旺能环保能源
司增资的方式组织实施 有限公司借款的方式组织实施
台州二期项目 旺能环保向台州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旺能环保向台州旺能环保能源有
增资的方式组织实施 限公司借款的方式组织实施
河池项目 旺能环保向河池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旺能环保向河池旺能环保能源有
增资的方式组织实施 限公司借款的方式组织实施
湖州餐厨项目 旺能环保向湖州旺能再生能源开发有限 旺能环保向湖州旺能再生能源开
公司增资的方式组织实施 发有限公司借款的方式组织实施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8年1月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资金置换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之日2016年12月28日后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财务顾问均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
(三)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7年12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财务顾问均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在保证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同意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旺能环保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2月11日归还。
公司于2018年12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财务顾问均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在保证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同意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旺能环保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19年4月11日归还前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19年5月10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各募投项目实际资金使用和预计情况,公司将河池项目与湖州餐厨项目合计节余的募集资金18,786.95万元,用于满足攀枝花项目和台州二期项目的资金需求缺口8,210.99万元,并将剩余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0,575.96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上述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投入的项目主要为原有募投项目中尚存在资金缺口的项目,不涉及新增建设项目。剩余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项目 本次调整前 本次调整后 调整前后拟使用募
拟使用募集资金 拟使用募集资金 集资金变化金额
支付收购旺能环保 63,750.00 63,750.00 -
100%股权的现金对价
攀枝花项目 27,750.00 34,451.66 +6,701.66
台州二期项目 13,999.48 15,508.81 +1,509.33
河池项目 26,485.17 9,558.90 -16,926.27
湖州餐厨项目 12,032.98 10,172.29 -1,860.69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0,575.96 +10,575.96
合计 144,017.63 144,017.63 -
(五)募集资金实际使用
截至2020年3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后拟使 调整后拟使 截至 2020 年 3 月 截至2020年3月 3日
项目 用募集资金 用募集资金 31 日募集资金已 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支付金额 (不含利息)
支付收购旺能环 63,750.00 63,750.00 63,750.00 -
保 100%股权的现
募集后拟使 调整后拟使 截至 2020 年 3 月 截至2020年3月 3日
项目 用募集资金 用募集资金 31 日募集资金已 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支付金额 (不含利息)
金对价
攀枝花项目 27,750.00 34,451.66 33,31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