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美欣达 公告编号:2013-26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的会议
通知于2013年5月9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于2013年5月14日以现场加通
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芮勇
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了下列议案, 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依照上述议案关于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
授权,并根据《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第五章“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条件、授予日、限制性股票锁定期”
之“(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确定授予日为2013年5月14日,向6位激励对象授予首
期限制性股票合共360万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13年5月
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向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潘玉根先生和刘昭和先生为《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余7
名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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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就本次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章程》修改如下:
序号 条款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112万元 8,472万元
2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81,120,000 股,公司的股 84,720,000 股,公司的股
本结构为:普通股 本结构为:普通股
81,120,000 股 84,720,000 股
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请详见2013年5月15日刊登
于巨潮资讯网的《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3年5月)。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办理本次首期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引
起的相关行政机关登记、备案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
记结算业务、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及公司现有分支机构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所应进行的所有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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