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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33 深市 丽江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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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股份:202300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04

丽江股份:202300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2033              股票简称:丽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8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使用计划,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1.4亿元的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12个月)、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640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8,843,77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1.33元,募集资金总额779,999,993.4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7,36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752,639,993.4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1月28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审亚太验[2014]02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已将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存在闲置的原因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调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金  2023年拟投入金额
                                  后)      金额(调整后)      额

 香格里拉香巴拉月光城项目

                                50,598.75      48,684.12    45,009.18      5,194.91

        (调整后)

 茶马古道奔子栏精品酒店项目    4,653.90        4,243.47      4,729.23        0.00

玉龙雪山游客综合服务中心项目    10,845.50        8,200.00    10,849.11        0.00

  补充流动资金(调整后)      12,197.92      12,197.92    12,197.92        0.00

          合  计              78,296.07      73,325.51    72,785.44      5,194.91

        截止到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资资金专户余额 19,406.38 万元(含募集

    资金产生的利息 11,050.03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照项目的进度分期支付工

    程款,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2023 年度拟投入香巴拉月光城项目

    工程尾款不超过 5,194.91 万元,奔子栏精品酒店项目已投入运营无需投入,游客

    服务中心已完工无需投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合计不超过 5,194.91 万元,将有不

    少于 14,211.47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股东

    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 14,000 万元

    的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具

    体情况如下:

        1.理财产品品种的要求

      (1)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2)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在开展实际投资行为时,将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3.购买额度

    在 12 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使用的募集资金单日平均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4,000 万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
质押。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5.前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22 年 3 月 4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 15,000 万元
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
产品:

    2022 年 6 月 8 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分行签订了两份

《理财产品协议》,分别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5,000.00 万元购买“农业银行‘汇

利丰’2022 年第 5265 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已于 2022 年 12 月 09
日到期收回;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0,000.00 万元购买“农业银行‘汇利丰’2022
年第 5266 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存款到期日:2023 年 06 月 16 日。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采用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业务进行重点审计和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3.本次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理财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4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理财管理。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滚动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未来不会存在质押等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定。

  八、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丽江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丽江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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