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33 股票简称:丽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0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
准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640 号)核准,于
2014年1月8日以11.33元/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8,843,777.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1.33
元,募集资金总额 779,999,993.41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27,360,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752,639,993.41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4 年 1 月 28 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审亚太验[2014]020001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时间 金额(万元)
2014 年 1 月 28 日募集资金总额 78,000.00
减:发行费用 2,736.00
2014 年 1 月 28 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75,264.00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 10,223.48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62,207.68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3,279.80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 468.65
增值税留抵税退税 1,351.05
减:本年度已使用金额 3,977.92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1,121.58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 2013 年 3 月 15 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管理制度》,并在经公司 2013 年 3 月 1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在 2020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募集资金使用管
理制度>的议案》,修改了《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本制度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于 2013 年 3 月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
储。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由项目使用
部门提出申请,使用部门经理签字,财务部门审核、证券部备案后,报总经理或董事长签批,超过董事长权限范围的支出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审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进行检查,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违规
情形的,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江福慧支行(账号 24140501040010702、
24140541500006092)开设了两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迪庆香巴拉旅
游投资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迪庆香格里拉支行(账号 24169801040021717)开设了一个募
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
871902728610702)已于 2021 年 3 月 2 日办理完注销手续,该账户的募集资金余额 0.01 元已
转入本公司中国农业银行丽江福慧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24140501040010702)。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分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对于该专户对应
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
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行 账号 余额(万元) 备注
中国农业银行丽江福慧支行 24140501040010702 7,687.19 活期
中国农业银行丽江福慧支行 24140541500006092 10,000.00 结构性存款
中国农业银行迪庆香格里拉支行 24169801040021717 3,434.39 活期
合计 21,121.58
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使用总额不超过 10,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总额不超过 10,0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2021 年 7 月 9 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
江分行签订了《理财产品协议》(期限: 273 天,金额:10,000.00 万元),并收到《结构性存款交割单》,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0,000.00 万元购买“农业银行‘汇利丰’2021 年第 5573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全资子公司迪庆香巴拉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格里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与使用,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
2014 年 2 月 20 日、3 月 31 日与上述金融机构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不适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4 年 2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8,890.66 万元置换预先已利用自筹资金投入香格里拉香巴拉月光城项目、玉龙雪山游客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的资
金 8,890.66 万元。本公司已经于 2014 年 3 月 4 日将募集资金 8,890.66 万元由募集资金专户转
入公司结算账户。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是否关 委托理 报酬确定方 本期实际 计提减值准 预计收益 报告期实际 报告期损益
受托人名称 联交易 产品类型 财金额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式 收回本金 备金额(如 (万元) 损益金额 实际收回情
(万元) 金额 有) (万元) 况
存款利率:
中国农业银行 3.20%或 因尚未到
股份有限公司 否 保本型结 2021 年7 月 9 日 2022 年 4 月 8 日 1.65%(视挂 期,未收到
丽江分行营业 构性存款 1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