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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旅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6

股票代码:002033              股票简称:丽江旅游               公告编号:2018027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4月24日分别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表决方式: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5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祥和路276号  丽江和府洲际度

假酒店会议室

    6、主持人:董事长和献中先生

    7、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219,871,185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40.013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19,800,135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40.000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71,0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2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71,5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0.01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71,0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2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黄松、李秀丽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819,1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3%;反对

52,0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7%;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819,1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3%;反对

52,0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7%;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819,1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3%;反对

52,0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7%;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800,1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77%;反对

71,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3%;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88%;反对71,05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819,1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3%;反对

52,0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7%;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800,1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77%;反对

71,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3%;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88%;反对71,05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800,1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77%;反对

71,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3%;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绩效管理办法》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800,1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77%;反对

71,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3%;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88%;反对71,05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预算》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819,1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3%;反对

52,0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7%;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改选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800,1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77%;反对

71,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3%;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黄松律师、李秀丽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