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3 证券简称:丽江旅游 公告编号:2012026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合作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本意向书仅为双方合作意向,存在不确定性;
2、本意向书中的建设项目尚未经可研论证,未经公司相关决策机构正式批
准并立项,用地面积、项目计划进程、未来开发方式等存在不确定性;
3、项目的实施涉及土地征用及拆迁,进展存在不确定性;
4、本意向书中的总投资金额5亿元人民币为预估值,具体金额以最终立项、
可研、审批通过的金额为准;
5、本意向书中的项目推进进度计划具有不确定性。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合作事宜的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主要内容
2012年7月2日,公司与香格里拉县人民政府(以下称“甲方”)签订《香
巴拉月光城项目投资开发合作意向书》,具体如下:
1、甲方同意由公司对独克宗古城金龙社区(用地面积约15公顷)投资开发
“香巴拉月光城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高端度假酒店和藏文化风情体验区。
2、由甲方负责成立项目协调组开展项目用地征用、住户搬迁安置等相关协
调工作,并同意将香巴拉月光城项目作为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对待,全面兑现迪庆
州招商引资项目相关优惠政策,在土地征用、税费缴纳、项目审批、基础设施配
套及周边环境整治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支持。
3、由公司负责组建精干的项目工作推进团队,开展可行性研究、项目规划
设计、报批等相关前期工作。公司负责在本项目中引进高端度假酒店。
4、在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管理全过程中,公司应始终以《云南
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独克宗古城保护条例》为指导,在发展内涵上突出藏文化,与
古城融为一体,做到保护与发展的有机结合,实现社区居民、当地政府与企业发
展三方满意。
5、项目推进进度计划:双方一致同意加强协调配合,全力以赴开展项目各
项前期工作,甲方力争负责在2012内完成该项目所涉用地的征用和协调工作,
公司力争在2013年内开工建设,2015年投入运营。
6、根据上条进度计划,到2015年,预计项目总投资约5亿元。
7、排他性
(1)甲方同意自本意向书签订之日起,甲方在开发合作期限内不同时与其
他方就本意向书涉及的项目用地进行合作谈判。
(2)公司同意自本意向书签订之日起,未经甲方同意,不能擅自更改土地
用途及规划,否则,甲方有权追究公司责任。
二、合作意向标的情况介绍
香巴拉月光城项目位于迪庆州香格里拉县独克宗古城金龙社区,计划用地面
积约15公顷,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高端品牌度假酒店和藏文化风情体验区,项目
总投资约5亿元人民币。
迪庆是滇、川、藏三省区结合部以及旅游、宗教信仰、民族文化互换区;世
界自然遗产“三江并流”核心区;是西南“茶马古道”的要冲,是中国藏区特色
旅游地,香格里拉独克宗古城是茶马古道的枢纽,迪庆州旅游的集散地。
三、意向书签订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本意向书的签订有利于公司有效地在香格里拉地区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发
展需要和长远规划,对于提高公司未来的投资收益及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有着积极影响。
项目的开展和实施尚需视项目用地情况、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及立项等情况而
定,本意向书的签订对公司2012年度的经营业绩无影响。
本次签署合作意向书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备查文件
《香巴拉月光城项目投资开发合作意向书》
特此公告。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