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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泊尔: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苏泊尔: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24-026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提交审议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4 月 25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4 月 2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25 日上午 9:15-
9:25,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4 年 4 月 2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晖路 1772 号苏泊尔大厦 23 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苏显泽先生主持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4 月 18 日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723,949,839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0.846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667,667,859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3.7841%。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计 2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56,281,98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0627%。

  3、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共计 28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6,597,51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1023%。

    注:上述股份总数系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数量。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23,870,2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0%;反对
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 77,394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56,517,9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9.8594%;反对 2,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0039%;弃权 77,394 股。

  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23,870,2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0%;反对
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 77,394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56,517,9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9.8594%;反对 2,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0039%;弃权 77,394 股。

  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23,870,2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0%;反对
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 77,394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56,517,9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9.8594%;反对 2,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0039%;弃权 77,394 股。

  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23,870,2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0%;反对
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 77,394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56,517,9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9.8594%;反对 2,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0039%;弃权 77,394 股。

  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23,858,5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4%;反对
91,3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6%;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56,506,17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9.8386%;反对 91,33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1614%;弃权 0 股。

  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3,000,2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875%;反对
8,694,7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10%;弃权 2,254,849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45,647,95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80.6536%;反对
8,694,7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15.3624%;弃权 2,254,849 股。
  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关于利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05,136,9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014%;反对
18,812,8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986%;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7,784,6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66.7602%;反对
18,812,8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3.2398%;弃权 0 股。

  该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21,314,1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59%;反对
2,635,7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41%;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53,961,77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5.3430%;反对
2,635,73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4.6570%;弃权 0 股。

  该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关于开展预付款融资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21,314,1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59%;反对
2,635,7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41%;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53,961,77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5.3430%;反对
2,635,73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4.6570%;弃权 0 股。

  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23,940,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7%;反对
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56,587,9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9.9830%;反对 9,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0170%;弃权 0 股。

  该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23,947,6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反对
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56,595,3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9.9961%;反对 2,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0039%;弃权 0 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2、审议《关于修订<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23,904,2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7%;反对
45,5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3%;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56,551,9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9.9194%;反对 45,59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0806%;弃权 0 股。

  该议案获得通过。

    13、审议《关于修订<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04,334,0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904%;反对
19,615,8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096%;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6,981,69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65.3416%;反对
19,615,81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4.6584%;弃权 0 股。

  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在会上进行述职,对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对重点事项的审议情况与特别职权的行使情况、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履行职责及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报告。

  五、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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