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23-043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6 日 刊 登 在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根据股份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施股权激励。公司将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价不超过63.95元/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8,067,087股(含)且不超过16,134,174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方案后12个月内。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6月9日,每日8:30—11:30,13:30-16:30 ;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晖路1772号苏泊尔大厦23层证券部
联系人:叶继德
邮政编码:310051
联系电话:0571-86858778
传真号码:0571-86858678
电子邮箱:yjd@supo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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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