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23-026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拟根据《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以1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22,750股。该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计划已履行的相应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概述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初步核实。
2、2021 年 12 月 25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
票的自查报告》。在本次激励计划筹划过程中,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亦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22 年 1 月 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授予 293 名激励对象 120.95 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
票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1 月 6 日。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过户登记至各激励对象名下。
7、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有六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
同意公司以 1 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 24,000 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注销完毕。
8、2022 年 8 月 3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有十三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以 1 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其尚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3,000 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2 年 8 月 3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初步核实。
2、2022 年 9 月 16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2 年 9 月 21 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2 年 9 月 22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在本次激励计划筹划过程中,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亦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22 年 10 月 12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确认。
6、2022 年 11 月 11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本激
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不含暂缓授予部分),向 288 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了 125.35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 元/股,授予股份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11 月 10 日。
7、2023 年 1 月 3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确认。
8、2023 年 2 月 27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暂缓授予部分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
完成了本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向 2 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了 7.9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 元/股,授予股份上市日期为 2023 年 2 月 24 日。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及定价依据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因激励对象离职需进行回购注销的调整情况:
鉴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潘贤国、沈钱、刘日贵、姜苗因个人原因发生离职,根据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第三条第(四)款的规定,公司须对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以授予价格 1 元/股回购并注销(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其获授总量的 100%)。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因激励对象离职需进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 21,000 股。
(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因激励对象离职需进行回购注销的调整情况:
鉴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姜苗、曹靓因个人原因发生离职,根据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第三条第(四)款的规定,公司须对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以授予价格 1 元/股回购并注销(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其获授总量的 100%,其中激励对象曹靓在第一个考核期内尚未离职,故回购注销其获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占其获授总量的 50%)。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因激励对象离职需进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 1,750 股。
经上述调整后,公司 2021 年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变动具体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变动情况:
姓名 职务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因离职回购注销的 剩余未解除限售限
制性股票(股) 限制性股票(股) 制性股票(股)
张国华 总经理 60,000 0 60,000
徐波 财务总监 45,000 0 45,000
叶继德 副总经理、 20,000 0 20,000
董事会秘书
其他激励人员 1,007,500 21,000 986,500
合计 1,132,500 21,000 1,111,500
注:“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股)”一栏中已剔除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拟回购注销的离职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53,000 股。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和条件都保持不变。
(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变动情况
姓名 职务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因离职回购注销的 剩余未解除限售限
制性股票(股) 限制性股票(股) 制性股票(股)
张国华 总经理 82,000 0 82,000
徐波 财务总监 58,000 0 58,000
叶继德 副总经理、 21,000 0 21,000
董事会秘书
其他激励人员 1,171,500 1,750 1,169,750
合计 1,332,500 1,750 1,330,750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和条件都保持不变。
综上,公司拟以 1 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2,750 股。
三、回购股份的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