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23-020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807,644,330.09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注:累计已达到股本的50%),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5,141,307,982.39元,减去2022年5月26日派发2021年度现金红利1,559,494,958.68元,减去2022年12月6日派发2022年三季度现金红利1,008,228,633.75元,减去2022年1月27日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2022年11月10日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而减少可供分配利润50,016,018.39元,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331,212,701.66元。
本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22年末公司总股本808,654,47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3,537,569股后的805,116,907股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30.3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439,504,228.21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分配实施期间,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
本次现金分红预案提议人:公司董事会
确定该现金分红预案的理由:基于公司近年来业务稳健、财务状况良好,在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与合理回报投资者的前提下,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且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等其他不良影响,同时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其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
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
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2022 年年度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303560 号)。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