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22-013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鉴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良好的服务素质,在 2021年度的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2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其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 拟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199 人,注册会计师 97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210 人。
毕马威华振 2020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 3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31 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7 亿元,证
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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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马威华振 2020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 57 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
民币 3.56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卫生和社会工作业。毕马威华振 2020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4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毕马威华振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苏泊尔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黄锋,2007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黄锋先生 2003 年开始在毕马威
华振执业,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黄锋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9 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靳阳,2018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靳阳女士 2010 年开始在毕
马威华振执业,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靳阳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徐敏,2002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徐敏先生 1998 年开始在毕
马威华振执业,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徐敏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0 份。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 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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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1 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 220 万元,2022 年度的审计收费尚在商定之中,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拟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时,毕马威华振在 2021 年度的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核查相关资料,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1 年度的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且能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需求。
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1 年度的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且能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需求。我们认为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审议程序,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表决情况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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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