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2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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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鉴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届满且已连续 5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并建立年报审计机构的轮换制度,公司不再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1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其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2012 年 7 月 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
(5)业务资质: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6)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投资者保护能力:毕马威华振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总所统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以及每年购买职业保险和缴纳保费,涵盖北京总所和所有分所。毕马威华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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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毕马威华振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8)加入的国际会计网络:毕马威国际合作组织。
2、人员信息
(1)2020 年末合伙人数量:167人
(2)2020 年末注册会计师数量:926人
(3)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70 人
3、业务信息
(1)2019 年总收入:33 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3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其他证
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3 亿元)
(2)2019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44
毕马威华振 2019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 44 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
民币 3.29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等。
(3)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4、执业信息
(1)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执业人员从业经历、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黄锋,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和香港注册会计师资格(非执业),是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黄锋先生于 2003 年加入毕马威华振,在事务所全职工作,现为毕马威华振审计业务合伙人。黄锋先生在事务所从业年限超过 17年,担任合伙人超过 6 年。黄锋先生证券业务从业经历超过 5 年。黄锋先生将从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徐敏,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徐敏先生于 1998 年加入毕马威华振,在事务所全职工作,现为毕马威华振审计业务合伙人。徐敏先生在事务所从业年限超过 22 年,担任合伙人超过 11 年。徐敏先生的证券业务从业经历超过21 年。徐敏先生将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靳阳,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靳阳女士于 2010年加入毕马威华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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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全职工作,现为毕马威审计业务高级经理。靳阳女士在事务所从业年限超过 10 年。靳阳女士的证券业务从业经历超过 10年。靳阳女士将从 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5、诚信记录
(1)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最近 3年未因执业质量或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受到监管机构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自律监管措施。毕马威华振于 2018年受到 2次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上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毕马威华振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
为确保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并建立年报审计机构的轮换制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鉴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届满且已连续 5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并建立年报审计机构的轮换制度,公司不再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经认真核查相关资料,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能满足公司 2021年度审计工作需求。
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能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需求。我们认为公司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审议程序,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公司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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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表决情况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