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共50人,授予股份数量42.6万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821,243,960股的0.05%;
2、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元/股;
3、本次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股份;
4、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8年8月30日,上市日期为2018年11月14日;
5、本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未安排在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快报,重大事项等窗口期内。
6、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后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根据公司2018年8月2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已于近日办理完成《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年8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初步核实。
2、2017年10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初步核实。
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2017年11月16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17年11月17日,公司披露《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在本次激励计划筹划过程中,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亦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6、2017年12月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确认。
7、2017年12月28日,公司披露《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部分于2017年12月29日过户登记至各激励对象名下。
8、2018年3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181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进行解除限售,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87,4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47%。
9、2018年3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有三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以1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43,650股。
10、2018年8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确认。
二、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1、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8年8月30日;
2、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元/股;
3、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本公司股份;
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共50人,授予股份数量42.6万股,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 占本次授予预留 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数量(万股) 限制性股票比例 比例
徐波 财务总监 1.5 3.52% 0.002%
其他激励人员(49人) 41.1 96.48% 0.050%
0.05%
合计 42.6 100%
(保留两位小数)
5、本次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说明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8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8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完全一致。
6、解除限售安排
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授予日起12个月,在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20%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30%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50%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解除限售考核指标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A:公司对激励对象设置公司业绩考核期,考核期自2018年起至2020年止;考核期内,公司
B:内销收入及内销营业利润的完成率,确定激励对象在各解除限售期可获得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X为各考核年度的内销收入,Y为各考核年度的内销营业利润):
考核期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内销收入指标(权重50%)
预设最大值(A) 10258 11332 12501
最大值累计(L1) 19495 30827 43328
预设最小值(B) 9747 10795 11917
当X≥A 100.00%
内销收入完成率 当A>X≥B 50%+(X-B)/(A-B)*50%
当X
当Y
内销营业利润指标(权重50%)
预设最大值(C) 1074 1205 1350
最大值累计(L2) 2024 3229 4579
预设最小值(D) 1012 1139 1277
当Y≥C 100.00%
内销营业利润完成率 当C>Y≥D 50%+(Y-D)/(C-D)*50%
当Y
总完成率 内销收入完成率×50%+内销营业利润完成率×50%
各期解除限售数量 各期可解除限售数量×考核期的完成率
i若上一年度公司业绩出现如下情况时,激励对象当年度限制性股票的额度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a未达到净资产收益率指标;b当内销营业利润Y预设最小值B和D指标。
ii若上一年度公司业绩达成净资产收益率指标,且内销收入X及内销营业利润Y两项或其中一项指标超过预设最
小值(B和D),则激励对象按照上表计算方式所得的比例对当年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未能解除限售部分
由公司回购注销;
iii若上一年度公司业绩达成净资产收益率指标,且内销收入X及内销营业利润Y两项均超过预设最大值A和C指
标,则激励对象可以按照预设的比例对当年度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
iv若上一年度公司业绩达成净资产收益率指标,内销收入X和内销营业利润Y未达到预设最大值,但两项业绩指
标累计均达到最大值累计指标(L1和L2),则激励对象可以在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