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14-035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14年8月28日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80,205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0元/股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于2014年8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14年8月28日为授予日,向15名激励对象授予180,205股限制性股票。现对有关事项
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及已履行的相应审批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改稿)2013年实施》(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已经
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本公司股份。
3、对股份锁定期安排的说明: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锁定。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
股票适用不同的锁定期,锁定期为自授予日起至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日止。本次预留
限制性股票解锁期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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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解锁数量占获授限制性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股票数量比例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一次解锁 20%
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二次解锁 20%
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三次解锁 60%
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注:以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可解锁比例为达成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最大值的可解
锁比例,实际解锁比例将根据实际达成的业绩指标进行调整。若出现根据当年业绩指标部
分解锁的情况,则当年未解锁部分可以在有效期内的以后年度里在达成弥补业绩缺口的情
况下解锁。
4、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业绩条件如下:
解锁 业绩考核条件
1、2014年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3%。“净资产收益
率”指的是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若公司在考核期内
发生再融资行为,则融资当年及以后年度以扣除融资数量后
的净资产为计算依据。
第一次解锁 2、当2014年度内销收入大于5,447百万元,内销营业利润大
于409百万元时,确定激励对象在解锁期可获得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
3、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
励对象解锁的前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
1、2015年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3%。“净资产收益
率”指的是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若公司在考核期内
发生再融资行为,则融资当年及以后年度以扣除融资数量后
的净资产为计算依据。
第二次解锁
2、当2015年度内销收入大于5,992百万元,内销营业利润大
于450百万元时,确定激励对象在解锁期可获得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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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
励对象解锁的前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
1、2016年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3%。“净资产收益
率”指的是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若公司在考核期内
发生再融资行为,则融资当年及以后年度以扣除融资数量后
的净资产为计算依据。
第三次解锁 2、当2016年度内销收入大于6,591百万元,内销营业利润大
于495百万元时,确定激励对象在解锁期可获得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
3、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
励对象解锁的前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应审批程序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3年8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
项的议案》。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或“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
见,公司修改了《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