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2-006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2年报审计工作。本事项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 人,注册会计师 1,45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30 人。
信永中和 2020 年度业务收入为 31.7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2.6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7.24 亿元。2020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 家,收费总额 3.83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
户家数为 205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7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9 年至 2021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2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
管理措施 27 次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 2 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贺春海先生,200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崔腾先生,199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瑞玲女士,199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 4 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10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30 万元合计 130 万元系按照会计师
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2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职,按照约定认真完成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等工作。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审计服务工作中,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较高的专业水准,审计团队具备良好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三)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