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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31 深市 巨轮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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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轮智能:2019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11

巨轮智能:2019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0-049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2019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0 年 6 月 24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 年

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199,395,67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息 0.01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
配。公司在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比例不
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公司自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
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
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距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199,395,67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01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009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

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0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01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8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8
月 1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8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部

  2、咨询地址:广东省揭东经济开发区 5 号路中段

  3、咨询联系人:吴豪、许玲玲

  4、咨询电话:0663-3271838

  5、传真电话:0663-3269266

    七、备查文件

  1、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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