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19-038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2018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9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 年
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19 年 6 月 29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199,395,67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01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009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
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0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01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自分
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 8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 年 8
月 27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8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咨询机构:
1、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部
2、咨询地址:广东省揭东经济开发区 5 号路中段
3、咨询联系人:吴豪、许玲玲
4、咨询电话:0663-3271838
5、传真电话:0663-3269266
六、备查文件
1、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