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3
巨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巨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3年3月6日与杭
州中策橡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中策”)属下控股子公司—杭州中
策清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策清泉”)签订了《设备采购合同》,
中策清泉向本公司订购液压硫化机一批,总价款22,984万元(含税)。
(具体情况详见2013年3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2013-005)》)。根据《中
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5号: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相关规定,
现就合同的履行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策清泉的项目建设进度,经双方协商同意,上述合同已交付81
台设备,交付金额14,320.80万元,其余未交付产品金额8,663.20万元
将按合同约定交付。截止2014年3月31日,该合同已累计收款9,089.92
万元。
特此公告。
巨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