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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安基因: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0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18日下午15:00至2019年4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城香山路19号公司一楼讲学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何蕴韶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0人,代表股份数量303,603,48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8.0736%。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7人,代表股份数量297,411,98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7.2971%。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数量6,191,5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7764%。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数量6,580,52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825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03,592,98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5%;反对票为10,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弃权票为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03,592,98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5%;反对票为10,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数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03,592,98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5%;反对票为10,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弃权票为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03,582,98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2%;反对票为20,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弃权票为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6,560,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85%;反对票为2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15%;弃权票为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应当以特别决议,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2/3)以上通过。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03,592,98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5%;反对票为10,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弃权票为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03,592,98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5%;反对票为10,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弃权票为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6,570,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04%;反对票为1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6%;弃权票为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26,181,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7%;反对票为10,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弃权票为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6,570,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04%;反对票为1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6%;弃权票为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关联股东广州中大控股有限公司、何蕴韶先生、周新宇先生、程钢先生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应当以特别决议,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2/3)以上通过。该项议案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03,582,98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2%;反对票为20,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弃权票为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03,582,98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2%;反对票为20,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弃权票为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6,560,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85%;反对票为2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15%;弃权票为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应当以特别决议,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2/3)以上通过。该项议案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经对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逐个表决,提名何蕴韶、周新宇、张斌、吴翠玲、卢凯旋、孙晓6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累积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10.1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何蕴韶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03,582,9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2%;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

    10.2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周新宇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03,582,98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2%;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6,560,0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85%。

    10.3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斌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03,582,98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2%;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6,560,0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85%。

    10.4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吴翠玲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03,582,98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2%;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6,560,0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85%。

    10.5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卢凯旋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03,582,98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2%;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6,560,0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85%。

    10.6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孙晓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03,582,98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2%;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6,560,0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85%。

  以上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获得的同意票均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