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0 证券简称:达安基因 公告编号:2015-056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激励对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安基因”、“公司”)于2015年7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激励对象的议案》,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09年12月22日,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安基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0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并对《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列明的激励对象的资格进行审查,认为该计划中列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规定的情况,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2010年1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复《关于同意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教技发函[2010]80号)。
3、2012年12月12日,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教科文司《关于回复教育部下属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方案修改意见的函》(财教便函[2012]368号),审核总体意见原则上同意公司的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同时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公司董事会根据函件意见并结合当时公司实际情况对《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修订。
4、2013年2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办法》、《关于审核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5、2014年2月11日,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批复教育部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函》(财教函[2013]236号),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已获得财政部的正式批复。公司董事会根据财政部的批复意见对《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重新进行修订。
6、2014年2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办法》、《关于审核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随后,公司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资料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并就上述事项与证监会进行了沟通。
根据证监会的有关反馈意见,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并报送证监会进行了备案。
7、2014年7月14日,公司获悉证监会已对公司报送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修订部分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
8、2014年7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1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9、2014年9月12日,公司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0、2014年10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预案》、《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1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
11、2014年11月13日,公司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
12、2014年 11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授予对象的议案》、《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2014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授予对象的议案》、《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会议确定公司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4年 11月 24 日(星期一),并于2014年12月 9 日完成了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达安 JLC1,期权代码:037673,授予数量:518.76万份,行权价格:6.36元,授予人数:76人。
13、2014年12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由于《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六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可行权日、可行权期、标的股票的禁售期》第(一)条规定:激励对象依照激励计划全部行权、或书面表示放弃或被终止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或激励计划出现终止事由,则对应范围的已行权、已放弃、已终止的全部股票期权均不再属于公司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的组成部分。为保持《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条款的一致性,公司对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相应修订。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14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
14、2015年1月6日,公司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激励对象调整情况
1、实施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调整
2015年4月21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临时提案》,以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549,182,176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每10股送红股2股,合计派发股利137,295,543.80元。本次送股后,公司总股本为659,018,611股。
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5年6月17日实施完毕。
依据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规定:若在行权前达安基因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1)根据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调整方法和调整程序,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如下:
调整前: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18.76万份,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为518.76万股,占公司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549,182,176股的0.94%。
调整后:
Q=Q0×(1+n)= 518.76万×(1+20%)=622.512万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调整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22.512万份,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为622.512万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659,018,611股的0.94%。
(2)根据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调整方法和调整程序,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如下:
调整前: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6.36元。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份期权可以6.36元的价格购买1股公司的股票。
调整后:
○1派息
P=(P0- v)=6.36-0.05=6.31元
○2派送股票红利
P=P0÷(1+n)=6.31÷(1+20%)≈5.26元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或缩股比例;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调整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5.26元。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份期权可以5.26元的价格购买1股公司的股票。
2、激励对象离职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的调整
截至2015年7月30日,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杨恩林、周艳、王庆、李粉霞、张聚宝、徐飞、陈建林、李仲因个人原因离职,李明因工作原因离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已不再满足成为股权激励对象的授予条件,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将取消上述9名离职人员激励对象资格并作废其相对应的已获授股票期权共114.048万份。此次调整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76人调整为67人,股票期权的数量由622.512万份调整为508.464万份。
调整前:
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76名激励对象授予518.76万份股票期权,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明细如下表:
获授予股票期 股票期权占授 标的股票占授予时
序号 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