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匹狼 公告编号:2017-016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
基于2015年下半年资本市场出现非理性波动,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根据相关规定,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综合考虑投资者建议和公司的财务状况,于2016年2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2月24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拟以不超过每股12元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如果触及特定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为确保投资者权益,公司在回购预案首段以“重要内容提示”的方式提示投资者:“本回购预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即便达到本预案确定的回购股份价格,公司也可能不会在二级市场实施回购。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具体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16年2月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上述回购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着力进行各项回购准备工作,及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回购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及回购方案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发表明确意见,并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并于2016年2月25日披露《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通知债权人公告》,于2016年3月12日披露《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
二、回购实施情况及差异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公司于每月前三个交易日公布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并在股票交易时间内及时跟踪股价变动情况。截至2017
年2月24日,公司回购股份数量为0股,交易金额为0元。公司总股本为755,670,000股,
与回购前总股本数量比未发生变动。
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3)中国证监会及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鉴于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回购公司股份的相关议案以来,公司曾筹划重大收购事项停牌,公告了2015年度报告、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2016 年度业绩快报,并在“实业+投资”的发展战略框架下推动变革期相关投资项目的尽调和谈判,同时在此期间股价趋于稳定,因此,截至本次回购期限届满时,本次回购方案未能获得实施。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披露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至回购期限期满前一日,除实际控制人周永伟协议受让了七匹狼集团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以致其间接增持了本公司股份,及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之间调整权益比例外,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回购股份的注销安排
本次股份回购的期限内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因此,不存在股份注销安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届满后及时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五、股份变动报告
由于本次股份回购的期限内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公司总股本及股权分布不因此发生变化。股本结构的变化主要系公司董事及高管锁定股份在 2017 年年初部分解锁的原因导致。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截至2016年2月24日) 回购后(截至2017年2月24日)
股份类别
数量(单位:股) 比例 数量(单位:股) 比例
有限售股份 1,194,307 0.158% 845,482 0.112%
无限售股份 754,475,693 99.842% 754,824,518 99.888%
总股本 755,670,000 100% 755,670,000 100%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