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027 深市 分众传媒


首页 公告 分众传媒: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分众传媒: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29

分众传媒: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分众传媒          公告编号:2022-043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 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人民币 2,130,670,691.76 元;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
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10,289,607,230.56 元(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

  为了更好回报股东,在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定的 2022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当时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40 元(含税),即每 1 股派发现金 0.14 元(含税)。本次分
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分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分配。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或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发生变化,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当时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配比例保持不变。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因此,分红应以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分配基数,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分配。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遵循了《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 年度-2023
年度)》的要求,并且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与合理性。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目前的总体运营情况、所处发展阶段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现金流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是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
的实际情况拟定的,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度-2023 年度)》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定的 2022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等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六、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9 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