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分众传媒 公告编号:2021-016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003,835,613.29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5,816,829,174.79元,加上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 10,429,985,371.26 元,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16,246,814,546.05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581,682,917.48 元,扣减已分配股利1,010,414,980.82 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4,654,716,647.75 元。
公司拟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当时公司回购专户内的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15 元(含税),即每 1 股派发现金 0.115 元(含税)。本次分配
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分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分配。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或公司回购专户内的股份发生变化,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当时公司回购专户内的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配比例保持不变。
二、董事会对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8 年度-2020 年度)》的规定,并且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
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
情况拟定的,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8 年度-2020 年度)》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因此,同意该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等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总体运营情况、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