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七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广州七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全体董事承诺本
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根据《公司法》 、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
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 2004 年 7 月 15 日刊载于 《中国证券报》 、 《证券时报》 、 《上海证券报》 和 《证
券日报》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以及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附录。
第二节 概览
1、股票简称:七喜股份
2、股票代码:002027:沪市代理股票代码:609027
3、总股本:11,197.5969 万股
4、可流通股本:2,900 万股
5、本次上市流通股本:2,900 万股
6、发行价格:10.56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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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8、上市时间:2004 年 8 月 4 日
9、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0、保荐机构(上市推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期限:根据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4]85 号《关于核准广
州七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
法人股、自然人持有的未流通股份暂不上市流通。
12、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第一大股东易贤忠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
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会要求或接受本公
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第三节 绪言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公司法》 、 《证券法》 、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
例》 、 《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 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股票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7 号——股票上市公告书》的要求编制的,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广州
七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 、 “本公司” 、 “发行人”或“七喜
股份”)和本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4]85 号文批准, 本公司于 2004 年 7 月 20 日利
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向深市、沪市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的方式成功发
行了 2,9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0.56 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04] 76 号《关于广州七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批准,本公司公开发行的 2,900 万股社会公众
股将于 2004 年 8 月 4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简称“七喜股份” ,
股票代码为“002027” 。
本公司已于 2004 年 7 月 15 日在 《中国证券报》 、 《证券时报》 、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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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证券日报》上刊登了《广州七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
明书摘要》 , 《广州七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全文及
其附录材料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查阅。因招
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披露距今不足 3 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在此不再重述,敬
请投资者查阅上述文件。
第四节 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广州七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EDY Computer Co., Ltd.
2、注册资本:111,975,969 元
3、成立日期:2001 年 3 月 15 日
4、法定代表人:易贤忠
5、经营范围:研制、开发、生产、加工计算机及配件、电子产品、通讯设
备(无线部分除外)、传真机(生产、加工项目不得在公司住所内,另设分支机构生
产经营);计算机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
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
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场地出租(芳村区信义路 13 号,
黄埔区埔南路 63 号一号厂房、天河北路 908 号 601-608、701-708 房)。
6、主营业务:本公司主要从事电脑及其配件的生产和制造,同时还代理销
售 SONY 电脑周边设备(软驱光驱)和三星硬盘等产品。本公司既经营自有品
牌的“HEDY”PC 整机和“大水牛”电脑配件,也从事配件代理销售,是我国
少数同时在 PC 整机市场和 DIY(电脑配件)市场运作的企业之一。
7、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908 号高科大厦 B 栋七层
8、电话号码: (020)82253777
9、传真号码: (020)82058139
10、公司网址:http://www.hedy.com.cn
11、电子信箱:hedy@hedy.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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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董事会秘书:沈前程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
本公司前身广州七喜电脑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7 年 8 月 26 日。2001 年 3 月
15 日,经广州市体改委穗改股字[2001]2 号文批准,广州七喜电脑有限公司整体
变更为广州七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人民政府以穗府函[2002]51 号文予以
确认,工商注册号:4401012007318。本公司的发起人包括十三名自然人和两名
企业法人(自然人发起人中,毛骏飙、李年青、田广乾、庾冰、李兴亮已分别将
其所持有的发行人的全部股份予以转让,目前已不再是本公司的股东) 。上述发
起人全部是以原广州七喜电脑有限公司的股权作为投入资产内容。
广州七喜电脑有限公司自成立及改制为股份公司以来, 共进行过四次增资和
股权转让、一次整体变更资产重组。股份公司设立至今未进行过利润分配。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4]85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04 年 7 月 2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成功发行了人民币普通
股 2,9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 10.56 元。此次发行完成后,本公
司的总股本为 11,197.5969 万股,注册资本为 11,197.5969 万元。
三、发行人的主要经营情况
(一)本公司主营业务
本公司主要从事电脑及其配件的生产和制造, 同时还代理销售其他品牌的电
脑配件产品。公司主要产品包括: “HEDY”台式系列电脑整机、笔记本电脑、
系列通用及专用服务器、 “大水牛”系列电脑配件等。发行人还是 SONY 牌电脑
周边设备(软驱光驱)和三星硬盘的全国代理商。发行人获得了国家质量监督检
验检疫总局颁发的计算机生产许可证, 产品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强制性产品认
证和 ISO9001(2000 版)质量体系认证,是国家信息产业部认定的全国电子百
强企业之一,是广州市科委认定的“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和“广州市民营科技
企业” 。
本公司已经成为全国十大品牌电脑厂商,并且,本公司在代理销售电脑配件
方面也取得了较大进展,目前是 SONY 电脑周边设备(软驱光驱)中国代理商
和三星硬盘的中国区域唯一总代理商。
(二)主要财务指标
2003 年,本公司销售收入 174,373 万元,净利润 5,632 万元,全面摊薄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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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 0.68 元/股,截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率为 55.22%。其他指标请
参见本上市公告书“财务会计资料”中的相关内容。
(三)本公司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以及政府特许经营权情况
本公司目前拥有 9 个商标,分别为: HEDY、HEDY、 (图形商标) 、
快乐天使、大水牛、喜笛、两极风、SoundStation、闪,上述商标全部归本公司
所有,产权已全部变更到本公司名下。
本公司无专利技术、专有技术以及其他非专利技术。
本公司的 PC 产品获得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
生产许可证》 (产品名称:微型计算机) ,有效期至 2007 年 5 月 12 日。本公司的
代理产品属于普通贸易产品和行为,不需要国家有关部门的销售许可。
(四)发行人税收优惠政策
本公司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天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该开发区属于国务院批
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并且,本公司是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符合《企业所
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字[94]001 号文)的规定,所以本公司目前的企
业所得税率减按 15%征收。
第五节 股票发行与股本结构
一、本次股票上市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
2、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3、发行数量:2,9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 11,197.5969 万股的 25.90%。
4、发行价格:10.56 元/股;
5、市盈率:15.55 倍(按 2003 年每股收益全面摊薄计算) ;
6、每股净资产:发行前每股净资产为 2.44 元(按 200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
计的数据计算) , 发行后全面摊薄每股净资产 4.38 元(扣除发行费用, 未考虑 2004
年盈利等因素的影响);
7、募集资金总额:30,624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28,768.38 万元
8、发行方式: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
9、发行对象:2004 年 7 月 15 日收盘时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上海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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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所已上市流通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收盘市值总和(包括可流通但暂时锁
定的股份市值)不少于 10,000 元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10、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本次股票发行费用总额为 1855.62 万元,包括承
销费用 1309 万元、注册会计师费用(含审计、验资等费用)48 万元、律师费用
30 万元、 上市推荐费用 29 万元、 保荐费用 100 万元、 上网发行费用 105.74 万元、
路演推介费用 230.88 万元、审核费用 3 万元。每股发行费用:0.64 元。
二、本次股票上市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承销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4]85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04
年 7 月 20 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900 万股。 本次股票
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
售的方式进行。
本次股票发行的深市、沪市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号总数为 63,592,583 个,中签
率为 0.0456028025%。其中,二级市场投资者实际认购总量为 28,609,601 股,由
广发证券包销的余股数量为 390,399 股。
三、本次股票上市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验资报告
2004 年 7 月 27 日,广州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2004】羊验字
第 3328 号《验资报告》 ,对七喜股份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的资本金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