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6 证券简称:山东威达 公告编号:2021-016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2,688 万份,占授予前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的 6.35%,分三期行权;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3、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日期:2021 年 1 月 22 日;
4、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人数:350 人;
5、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10.61 元/股。
6、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有效期为 48 个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4 日完成了《公司第二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所涉及到的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除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外,公司于 2020 年12月 16 日在公司网站、宣传栏发布了《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公示》,
公示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6 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
何人对本次公示的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020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刊登了《监事会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公告》。
3、2021 年 1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孟红女士向全体
股东公开征集了投票权。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于2021
年 1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刊登了《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
4、2021 年 1 月 2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向 350 名激励对象授予
2,688 万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1 月 22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股票期权授予的具体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2、股票期权授予日:2021 年 1 月 22 日
3、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10.61 元/份
4、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350 人,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 2,688 万份,具体分配情
况如下:
获授股票期权 占拟授予股 占公司 2020 年
序号 姓名 职务 数量(万份) 票期权总量 12 月 31 日股本
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1 杨桂军 副董事长 50.00 1.86% 0.12%
2 刘友财 董事、总经理 50.00 1.86% 0.12%
3 李铁松 董事、副总经理 40.00 1.49% 0.09%
4 姜庆明 董事 40.00 1.49% 0.09%
5 宋战友 副总经理 50.00 1.86% 0.12%
6 种 永 财务负责人 35.00 1.30% 0.08%
7 张红江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35.00 1.30% 0.08%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业务人员,以
8 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 2,388.00 88.84% 5.64%
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343 人)
合计 —— 2,688.00 100.00% 6.3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累计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行权价格: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 10.61 元。
6、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 4 年。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满 12 个
月后,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36 个月内分三期行权。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根据《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该日不得行权的除外):
阶段 时间安排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0%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0%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0%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必须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行权完毕。当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注销相关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应当及时注销。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期间有限制的,激励对象不得在相关限制期间行权。
7、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本激励计划中的考核年度为 2021 年至 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分为公司层面业绩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1)上市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行权期 行权比例 行权业绩条件
第一个行权期 30% 以 2019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第二个行权期 30% 以 2019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5%
第三个行权期 40% 以 2019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85%
注:(1)该考核指标仅针对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任职于上市公司层面的激励对象,各子公司层面激励对象不参与该考核;(2)以上“净利润”指标为上市公司母公司报表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含威海分公司);(3)上表中的“不低于”含本数。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 3 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以达到净利润增长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公司管理费用中列支。
由公司注销。
(2)子/分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若激励对象任职于子公司山东威达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达粉末”)、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以下简称“威海分公司”)、济南第一机床有限公司(含其子、分公司,以下简称“济南一机”)、上海拜骋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拜骋”)、苏州德迈科电气有限公司(含其子、分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德迈科”)、威海威达精密铸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达精铸”),则需满足威达粉末、威海分公司、济南一机、上海拜骋、苏州德迈科、威达精铸业绩考核目标。前述主体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威达粉末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以 2019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5%
第二个行权期 以 2019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5%
第三个行权期 以 2019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85%
行权期 威海分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以 2019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75%
第二个行权期 以 2019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0%
第三个行权期 以 2019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45%
行权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