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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电器: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15

航天电器: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025          证券简称:航天电器        公告编号:2024-31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也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8 月 14 日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14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贵州省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路 7 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王跃轩先生

    6.会议通知: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上刊登《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7.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3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 252,235,13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2094%。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86,669,75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8584%。

    (2)股东参与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 129 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5,565,38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3510%。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129 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5,565,38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3510%。注: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其中董事李凌志、陈勇、饶伟先生以视频方式参会)、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㈠审议并通过《关于决定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52,180,08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782%;反对票 48,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92%;弃权票 6,6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2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票 65,510,33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61%;反对票 48,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8%;弃权票 6,6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1%。

  ㈡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王跃轩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250,876,36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4613%,王跃轩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票 64,206,61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276%。

    2.选举李凌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250,876,34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4613%,李凌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票 64,206,59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276%。

    3.选举张晨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250,876,34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4613%,张晨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票 64,206,59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276%。

    4.选举于思京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251,054,9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5321%,于思京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票 64,385,19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0%。

    5.选举陈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251,054,94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5321%,陈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票 64,385,19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0%。

    6.选举饶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251,054,94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5321%,饶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票 64,385,19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0%。

    ㈢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胡北忠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251,054,95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5321%,胡北忠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票 64,385,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0%。


    2.选举翟国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251,054,95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5321%,翟国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票 64,385,19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0%。

    3.选举王斐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251,054,95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5321%,王斐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票 64,385,19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0%。

    上述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简历详见公司 2024 年 7 月 26 日刊登在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㈣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选举蔡景元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51,054,95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5321%,蔡景元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票 64,385,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0%。

    2.选举冯正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51,052,45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5311%,冯正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票 64,382,69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962%。

    蔡景元、冯正刚先生未在公司担任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简历详见公司 2024 年 7 月 26 日刊登在《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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