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4 年 1 月修订)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备注
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独立董事有权向董
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独立董事有权向董
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
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
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
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
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
1 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 修改
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 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
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
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 馈意见。独立董事行使前述职权的,应
馈意见。 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第八十八条第二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
三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独立董事候选
人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
第八十八条第二款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股
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
东选举的监事候选人由监事会、单独或
三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独立董事候选
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
人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
2 东提名。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 修改
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股 以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
东选举的监事候选人由监事会、单独或
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董事会、监事会、
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
东提名。 份的股东不得提名与其存在利害关系
的人员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
情形的关系密切人员作为独立董事候
选人。
第一百一十条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 第一百一十条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
3 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按照法 修改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
独立董事应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一百一十二条 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
前可以提出辞职。独立董事辞职应向董
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对任何与其辞
职有关或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
独立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或者董
4 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 新增
例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
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拟辞职的独
立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职责至新任独立
董事产生之日。公司应当自独立董事提
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第一百一十三条 独立董事任期届满
前,公司可以依照法定程序解除其职
务。提前解除独立董事职务的,公司应
5 当及时披露具体理由和依据。独立董事
有异议的,公司应及时予以披露。 新增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法律法规及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或者其
他不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资格的,应
当立即停止履职并辞去职务。未提出辞
职的,公司董事会知悉或者应当知悉该
事实发生后应当立即按规定解除其职
务。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
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
为出席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在该事实发
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
解除该独立董事职务。
独立董事因触及前款规定情形提
出辞职或者被解除职务导致董事会或
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
的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
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
缺会计专业人士的,公司应当自前述事
实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第一百三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中设立战
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
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
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
6 成,其中应至少包括 1 名独立董事,由
公司董事长担任召集人。战略委员会主
要职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
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新增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不在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