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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电器: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30

航天电器: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025          证券简称:航天电器        公告编号:2021-46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也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6 月 29 日上午 9: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29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贵州省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路 7 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陈振宇先生

  6.会议通知: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上刊登《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7.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02,671,659 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7.2428%。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95,275,737 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5.5188%。

  (2)股东参与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395,92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240%。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500,3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483%。注: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㈠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01,455,69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40%;反对票 1,215,967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60%;弃权票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票 6,284,39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7879%;反对票 1,215,967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121%;弃权票 0 股。

  ㈡ 审议并通过《关于决定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02,671,65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其中,同意票 7,500,35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㈢ 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王跃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202,652,99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8%,王跃轩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票 7,481,69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12%。

    2.选举李凌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202,652,99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8%,李凌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票 7,481,69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12%。

    3.选举魏新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202,652,99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8%,魏新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票 7,481,69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12%。

    4.选举张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202,652,99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8%,张晨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票 7,481,69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12%。

    5.选举于思京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202,652,99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8%,于思京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票 7,481,69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12%。

    6.选举陈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202,656,39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5%,陈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票 7,485,08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64%。

    ㈣ 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史际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202,654,69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16%,史际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票 7,483,39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38%。

    2.选举刘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202,671,09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刘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票 7,499,79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4%。

    3.选举胡北忠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202,671,09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胡北忠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票 7,499,79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4%。

  上述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简历详见公司 2021 年 6 月 10 日刊登在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上的《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㈤ 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选举蔡景元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02,671,65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蔡景元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票 7,500,35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2.选举冯正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02,573,35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5%,冯正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票 7,402,05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894%。


  蔡景元、冯正刚先生未在公司担任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简历详见公司 2021 年 6 月 10 日刊登在《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上的《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
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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