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易购 公告编号:2021-028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收到股东张近东先生、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电器集团”)通知,张近
东先生与苏宁电器集团于 2021 年 3 月 11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
“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签署背景
截至协议签署日,苏宁电器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1,564,437,699 股股份;
于 2021 年 2 月 28 日,张近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苏宁控股集团”)、公司股东苏宁电器集团与深国际控股(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国际”)、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鲲鹏资本”)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张近东先生、苏宁电器集团拟分别将其所持上市公司 487,952,858 股股份、622,352,004 股股份转让给鲲鹏资本或其指定投资主体,苏宁 控股集团、苏 宁电器集团拟 分别将其所持 上市公司309,730,551 股股份、435,072,622 股股份转让给深国际(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就本次交易完成后苏宁电器集团所持剩余上市公司 507,013,073 股股份,苏宁电器集团拟在行使股东权利时与张近东先生采取一致行动。
基于上述,苏宁电器集团与张近东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二、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
甲方:苏宁电器集团
乙方:张近东
2、标的股份指本次交易完成后甲方所持上市公司 507,013,073 股股份、甲
方未来增持取得的任何上市公司股份(如有),以及前述股份由于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送股增加的股份。甲方减持标的股份的,标的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3、双方均同意,自协议生效日起,在涉及上市公司的相关事宜上,甲方与乙方保持意思表示一致;甲方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中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时与乙方采取一致行动,双方的表决意见应以乙方的意见为准,并由乙方作出一致行动的决定。
4、双方进一步同意,甲方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下处分、减持标的股份不受协议限制。
5、双方约定,甲方与乙方实施一致行动的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下述情形之一出现之时终止:
(1)甲方不再持有任何标的股份时;
(2)协议按照约定依法解除;
(3)协议依法终止。
6、协议因下列情况而解除:
(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2)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无履行必要的。
7、生效条件
在下列条件充分满足后,协议生效,并应当立即得以执行:
(1)双方签署协议;且
(2)甲方、乙方、苏宁控股集团分别将其所持上市公司 1,057,424,626 股
股份、487,952,858 股股份、309,730,551 股股份转让给深国际、鲲鹏资本(或其指定投资方)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
三、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协议签署并生效后,张近东先生合计拥有公司 2,031,928,019 股的表决
权,占公司目前总表决权的比例为 21.83%。
2、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苏宁电器集团与张近东先生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