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二〇一八年五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苏宁易购”或“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涵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零售、物流、金融三大业务体系的中高层人员及业务骨干,技术开发体系核心技术人员,职能管理体系的中高层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符合条件的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1,600人,其中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计9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得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
4、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股份,即 2018
年3月9日至2018年4月4日期间公司回购的股票73,070,874股,占公司回购
前总股本比例0.78%。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
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
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5、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票的价格为6.84元/股。
6、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
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7、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成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持股计划的管理方,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公司采取了适当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8、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9、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录
声明......1
特别提示......1
目录......3
释义......4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5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5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5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购买价格和规模......6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锁定期......8
六、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9
七、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9
八、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11
九、员工持股计划会计处理......16
十、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16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17
释义
在本计划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特指如下含义:
苏宁易购、本公司、公司指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苏宁云商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指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指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草案)》
持有人 指 出资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指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
高级管理人员 指 苏宁易购总裁、业务线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标的股票 指 苏宁易购股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 指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本计划的部分合计数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计划。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在于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1、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2、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3、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公司管理团队对公司战略转型的落地执行起到了重要作用,公司将持续围绕零售、物流、金融三大业务板块进一步巩固核心能力,深化互联网零售模式,提高市场竞争力。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涵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零售、物流、金融三大业务体系的中高层人员及业务骨干,技术开发体系核心技术人员,职能管理体系的中高层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符合条件的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1,600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其中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9人,分别为董事孙为民、任峻、孟祥胜,财务负责人肖忠祥、业务线总裁侯恩龙、黄金老,副总裁田睿、顾伟,董事会秘书黄巍,该等人员与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公司监事本次不参与员工持股计划。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购买价格和规模(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得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其中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的董事、高管人员合计出资6,450万元,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12.90%;
其他符合条件的员工认购总金额不超过43,550万元,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
比例为87.10%。
姓名 职务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金额占本
员工持股计划
的比例%
孙为民 董事 800 1.60%
任峻 董事、执行委员会主席 1,500 3.00%
孟祥胜 董事、高级副总裁 600 1.20%
侯恩龙 业务线总裁 1,500 3.00%
黄金老 业务线总裁 450 0.90%
田睿 副总裁 600 1.20%
顾伟 副总裁 600 1.20%
肖忠祥 财务负责人 200 0.40%
黄巍 执行委员会秘书长、董事会秘书 200 0.40%
其他员工 —— 43,550 87.10%
合计 50,000 100.00%
本次员工最终认购持股计划的金额以参与对象实际出资为准。
(二)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
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