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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电器:关于向关联方出租物业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日期:2011-03-16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电器            公告编号:2011-010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出租物业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情况

    经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

意公司向南京玄武苏宁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玄武苏宁置业”)出租位于南京市徐庄软

件园内苏宁电器总部 7 号、8 号楼 1-7 层、地下夹层及负一层部分物业(以下简称“出租物

业”),同时免费提供建筑面积约为 1,963 平米的地下停车场作为配套物业(以下简称“配

套物业”),用于其开展酒店经营业务。

    目前该物业正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初步测算,出租物业面积约为 45,000 平米,另配

套物业面积约为 1,963 平米,最终面积以竣工后测绘部门实测面积为准。计划租赁期为十五

年,自物业竣工验收之日起交付,租金费用按照第一年至第五年 1.2 元/平方米/日,自第六

年起每两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 5%。出租物业暂按 45,000 平米计算,即第一年至第五年

租金为 1,971 万元/年,第六年至第七年为 2,069.55 万元/年,第八年至第九年为 2,173.03

万元/年,第十年至第十一年为 2,281.68 万元/年,第十二年至第十三年为 2,395.76 万元/

年,第十四年至第十五年为 2,515.55 万元/年,鉴于物业从交付至装修开业需要一定时间,

公司同意在上述租金的标准上给予玄武苏宁置业首年 90 天的租金优惠,即第一年租金为

1,485 万元,租赁期间总租金为 32,240.14 万元。另地下二层约 1,963 平米的车库作为配套

场所,公司免费提供玄武苏宁置业使用。

     2、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对方——南京玄武苏宁置业有限公司为苏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苏

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近东先生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玄武苏宁置业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1
    3、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议案涉

及的关联董事张近东先生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予以回避并放弃表决权,由非关联董事表

决通过。本公司独立董事也就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南京玄武苏宁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1 月 7 日,注册资本 5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

陈艳,注册地址为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 699-1 号 6 楼,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

开发。一般经营项目:商品房销售;房地产项目投资;经济信息咨询;室内装饰工程施工;

汽车租赁;代订车、船、机票;展示展览服务、企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酒店管理。

截止到 2010 年 12 月 31 日,南京玄武苏宁置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66,334.70 万元,2010 年

实现净利润-1,709.24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南京玄武苏宁置业有限公司开发楼盘正

在预售中,随着销售收入结转,盈利将得以体现,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苏宁电器总部 7 号、8 号楼位于南京徐庄软件园内,占地面积 4,297 平米,地上一至七层以

及地下夹层、负一层部分建筑面积合计约为 45,000 平米,地下配套停车场面积约为 1,963 平米。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计划于董事会后与玄武苏宁置业签署《房屋租赁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公司自苏宁电器总部 7 号、8 号楼 1-7 层及地下夹层和负一层通

过竣工验收之日起,将该部分物业出租给玄武苏宁置业,同时免费提供建筑面积约为 1,963

平米的地下停车场作为配套物业。最终面积以竣工后测绘部门实测面积为准,若最终实测面

积少于 45,000 平米,则相应扣减玄武苏宁置业应支付的租金款项,若最终实测面积超过

45,000 平米,则超过部分面积公司将与玄武苏宁置业另行签署租赁合同,并履行相应的审批

程序。

    物业租赁期限为 15 年,租金费用按照第一年至第五年 1.2 元/平方米/日,自第六年起

每两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 5%。出租物业暂按 45,000 平米计算,即第一年至第五年租金

                                          2
为 1,971 万元/年,第六年至第七年为 2,069.55 万元/年,第八年至第九年为 2,173.03 万元

/年,第十年至第十一年为 2,281.68 万元/年,第十二年至第十三年为 2,395.76 万元/年,

第十四年至第十五年为 2,515.55 万元/年,鉴于物业从交付至装修开业需要一定时间,公司

同意在上述租金的标准上给予玄武苏宁置业首年 90 天的租金优惠,即第一年租金为 1,485

万元,租赁期间总租金为 32,240.14 万元。另地下二层约 1,963 平米的车库作为配套场所,

公司免费提供玄武苏宁置业使用。

    玄武苏宁置业将按照先付后租的方式按季度提前五个工作日支付。

    2、定价政策:参照当前市价双方协商确定。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位于徐庄软件园内的总部办公楼投入使用后,作为管理总部所在地,日常客户往来

接待、会务安排等较多。玄武苏宁置业计划将租赁物业建设成为园区内首家四星级酒店,并

且引进国际一流的酒店管理团队,能够为公司总部办公提供良好配套服务。同时该酒店也将

为徐庄软件园周边的企业、居民提供住宿、餐饮以及日常商务接待、大型会议安排等服务。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事前同意)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将本次交易提

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

立意见如下:“本次关联交易行为能够为公司总部办公提供良好的配套服务,满足公司经营

所需。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其程序是合法、合

规的;交易是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本次房屋租赁的定价参照市价协商确定,定

价客观、公允,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
特此公告。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 年 3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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