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4-034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孙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华新飞机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租赁天津”)拟将持有的上海华新乙丑飞机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乙丑”)100%的股权以人民币 137.28万元转让给中航材(北京)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材融资租赁”),
并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新
租赁天津不再持有华新乙丑股权。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无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航材(北京)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MA7GJ7PF92
3、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空港融慧园 6 号楼 9 层 913 室
4、法人代表:陈飞
5、注册资本:20000 万人民币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7、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与融资租赁和租赁业务相关的租赁物购买、残值处理与维修、租赁交易咨询、接受租赁保证金;转让与受让融资租赁或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中国航空器材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100%股权。
9、关联关系:公司与中航材融资租赁及其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10、经查询,中航材融资租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华新乙丑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4L1371
3、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路 530 号 A5 库区集中辅助区
三层 318 室
4、法定代表人:邓珍容
5、注册资本:10 万人民币
6、注册日期:2020 年 08 月 13 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飞机及飞机设备的融资租赁(限 SPV)和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及租赁财产的进出口业务;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华新租赁天津持有华新乙丑 100%股权
9、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 26,270.76 28,629.09
负债 26,230.42 27,415.20
所有者权益 40.34 1,213.89
项目 2024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3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980.86 2,622.35
利润总额 83.37 766.38
净利润 51.52 626.07
10、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
亦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情况,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11、截止信息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对交易标的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理财或资金被交易标的占用的情形。
12、经查询,华新乙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转让人:华新飞机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受让人:中航材(北京)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标的公司:上海华新乙丑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2、股权转让
转让人同意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及条件将标的股权在交割日全部转让给受让人,且依赖于转让人在本协议项下做出的陈述与保证,受让人同意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及条件在交割日自转让人处受让全部标的股权。
3、股权转让价款
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最终确定标的公司 100%股权作价为人民币 137.28 万
元。
4、交割日
转让人与受让人应于预计交割日之前完成各自应完成的先决条件,如任何一方未在双方确定的交割日之前完成先决条件且未得到另一方豁免的,则交割日应延迟至转让人与受让人协商确定的其他日期。
5、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的生效必须取得交易双方权力决策机构的批准,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五、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同业竞争等情况。
六、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原因
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经营效率,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决定转让所持华新乙丑全部股权。
2、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华新乙丑股权,华新乙丑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股权转让定价按照公允、公正的原则确定,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