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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23 深市 海特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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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特高新:关于购买飞机资产包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30

海特高新:关于购买飞机资产包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3-021
          四 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购买飞机资产包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鉴于未来 20 年客
机改货机市场前景广阔,为实现产业链上下游联动,为公司进一步增加客改货业务储备机源,优化下属机队的结构,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规划,由公司全资孙公司天津华新拾年租赁有限公司向出售方天津自贸试验区安文租赁有限公司购买 1架 B737-800 飞机;由公司全资孙公司天津华新九天租赁有限公司向出售方天津自贸试验区顺文租赁有限公司购买 1 架 B737-800 飞机。

    2、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购买飞机资产包的议案》,同意孙公司购买飞机资产包,授权孙公司管理层签署资产包购买协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购买飞机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一:

  1、公司名称:天津自贸试验区安文租赁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中国(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澳洲路 6262 号查验库办公区 202 室(天津东疆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自贸区分公司托管第 1222号)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6L6G72U

  4、法人代表:叶靓宁


  5、注册资本:10 万元人民币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7、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中金汇理(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

  交易对方二:

  1、公司名称:天津自贸试验区顺文租赁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中国(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澳洲路 6262 号查验库办公区 202 室(天津东疆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自贸区分公司托管第 1223号)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6L6M38N

  4、法人代表:叶靓宁

  5、注册资本:10 万元人民币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7、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中金汇理(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 2 架 B737-800 飞机。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价格:本次交易的 2 架 B737-800 飞机的最新波音公司目录价格为合
计 2.122 亿美元,并根据交付计划按购买协议确定的金额以及公式计算后予以向下调整。

  本次交易是按照一般商业及行业惯例经公司磋商厘定。本次交易金额是经合同签订各方以公平磋商厘定。

  2、支付方式:本次交易所涉及金额将以美元支付,具体支付方式为飞机的交付日前一个工作日当日 15:00 前,购买方向卖方支付此飞机的购买价格。


  3、所有权转让:根据协议,卖方将于预计交付日期或其后最快日期,出售和转让飞机的所有权和权益给买方,按照协议规定,卖方在交付日期向买方递交其正式签署的卖据(即卖方根据协议收到全额购买价款的后一个工作日),并且立即将飞机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

  五、涉及交易的其他安排

  公司拟通过业务营运、商业银行贷款或者其他融资方式为本次购买 2 架B737-800 飞机提供资金。目前公司经营状况稳健,不会对公司的现金流状况和业务运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未来 20 年客机改货机市场前景广阔,为实现产业链
上下游联动,为公司进一步增加客改货业务储备机源,本次飞机交易符合公司战略规划。

    2、本次飞机交易的条款是公平合理的,符合商业和行业惯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可实现公司产业上下游的联动,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持续发展。本次交易的条款公平合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购买飞机资产包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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