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1-012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2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以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含)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1年2月4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07)。
截至2021年3月24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
1、公司于2021年2月5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公司根据《回购细则》等有关规定,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以及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节点的回购进展情况。
2、公司实际回购股份区间为2021年2月5日至2021年3月24日,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5,930,7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050%,其中最高成交价为13.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93元/股,合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199,954,817.16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以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符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相关条款,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约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日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符合《回购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交易委托时段的要求,对照《回购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2月5日)前五个交易日(2021年1月29日至2021年2月4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64,705,601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6,176,400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六、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5,930,768股。按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则前述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后,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实施前 实施后
股份数(股) 比例 股份数(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73,132,936 9.66 89,063,704 11.77%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83,658,067 90.34 667,727,299 88.23%
总股本 756,791,003 100% 756,791,003 100%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5,930,768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实施上述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