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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特高新:关于签署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09-10-27

股票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09-032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
    管委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于近日签署《投资框架协议》,该《投资框架协议》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本协议已经公司2009年10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方: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管委会
    乙方: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为天津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其职责为管理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天津
    空港国际物流区的行政事务,其权限包括审核和批准在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天津
    空港国际物流区的投资项目,负责有关规划建设、土地房产、劳动人事、公用事业
    等管理工作。
    二、协议内容
    根据协议,公司在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管委会投资建设海特天津基地项目,开
    展对通用、支线和干线航空器的航空维修及其附属业务,将按计划分期实施完成,
    有关情况如下:
    (一)拟投资项目概况
    1、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项目内容包含:直升机大修,公务机及通用飞机大修,
    机载部附件维修,航材租赁等;二期包括飞机零部件制造,干线飞机大修、改装,
    通用飞机及直升机组装等。
    2、项目投资规模拟为5 亿元人民币,项目拟注册天津海特航空维修有限公司(暂
    定名,以下简称天津海特),注册资本拟为2 亿元人民币。2
    3、项目将建设包括维修机库、综合行政楼、航材库、污水处理站等建筑。
    (二)项目用地的选址、地价和转让等事宜
    1、甲、乙双方确认项目用地位于天津空港国际物流区内机场第一跑道西侧的地
    块,面积约10万平方米。该地块将由甲方促使天津空港国际物流股份公司转让,并
    确保乙方在70天内获得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期限以国有土地使用证为准。上述地
    块已拆迁完毕,场地平整,并完成相关配套(市政道路、污水排水、自来水、电力、
    电信、宽带网络等“七通一平”至乙方地块界址)。
    2、甲方将就乙方项目用地等方面给予支持。
    3、为支持天津海特发展,甲方将根据国家和当地相关政策提供税收优惠等方面
    的支持。
    三、其他事项
    该《投资框架协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投资额度内,办理投资项目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签署土地出让合同、投资协议等。
    四、对公司的影响
    如上述协议能够实施,将扩大公司规模,提升生产能力,满足公司和行业快速
    增长的需求,进一步发挥规模效益和品牌效应,构筑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形成公司
    新的利润增长点。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整体实力,巩固并提高公司的行业地位,
    全面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优势和抗风险能力,使公司继续保持快速稳定的发展。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属于投资框架协议,在协议条款、具体投资方案、协议落实、资源配置、
    项目报批和项目建设等方面均存在着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事项的进展
    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上海
    证券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公
    司的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报刊和网站的正式公告为准,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