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3-047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3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具体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包括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 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公司可转换债券转股、股权激励之股票期权部分行权、限制性股票回购等情形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总额。
2、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预案后(2023 年 3 月 21 日)至本公告披露
日,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2023 年 4 月 26 日起已暂停转股),公司总股本由 514,
296,856 股变更为 514,297,985 股,根据“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公司本次
以 514,297,98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 元(含税),共计派
发现金 308,578,791 元。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保持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
后的 514,297,98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6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
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5.4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2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5 月
1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5 月 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47 珠海保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3 年 4 月 27 日至登记日 2023 年 5 月 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将由 21.24 元/股调整为 20.64 元/股,自 2023 年
5 月 10 日开始生效,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科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钦州北路 1189 号
咨询联系人:金红英、陈兴龙
咨询电话:021-64954576
传真电话:021-64851044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