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ST科华 公告编号:2023-002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89,000.00万元–115,000.00万元
盈利:85,041.34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上升:4.65% - 35.2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盈利:86,500.00万元–112,200.00万元
盈利:83,631.68万元
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上升:3.43% - 34.16%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1.7305元/股–2.2361元/股 盈利:1.6546元/股
营业收入 650,000.00万元–750,000.00万元 485,431.05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650,000.00万元–750,000.00万元 485,431.05万元
项 目 本会计年度末 上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所有者权益 473,720.33万元–499,720.33万元 387,239.79万元
注:上年数据引用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更正后)》数据。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1、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2、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战略、聚焦主业,充分发挥在分子诊断领域的产品研发、渠道终端优势,分子诊断产品在终端市场的销售进一步增长,销售收入、净利润实现稳健增长。另一方面,公司不断提升内部精细化管理,落实成本控制等措施,使得公司管理效率及整体运营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为业绩增长提供了内驱动力。
四、风险提示
1、因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2295 号),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2年 5 月 6 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公司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
第 ZA12317 号),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2 年 5 月 6 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若公司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将于经审计的 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最终能否达到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尚存在不确定性,且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若公司披露的 2022 年年度报告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所列任一
情形的,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可转换债券“科华转债”(债券代码:128124)亦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2022 年 11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恢复控制并重新纳入合并
报表范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3),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天隆公司(西安天隆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天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合称“天隆公司”,下同)暂时失去控制的情形已经消除,公司对天隆公司恢复控制,并将天隆公司自 2021 年10 月 1 日起恢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022 年 12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2021 年年度报告(更正后)》,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财务报告重新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2]0019082 号);同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关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专项报告》(大华
核字[2022]0015056 号);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 2022 年年
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