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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生物: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7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18-030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星期三)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5日-2018年5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

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15:00-2018年5月16日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0日(星期四)。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2588号上海千禧海鸥大

酒店二楼海纳厅。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勇敏先生

    (六)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七)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总数为股份146,877,0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55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总

数为132,786,2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060%。

    3、网络投票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总数为14,090,82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91%。

    4、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4,444,920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2.8181%%。

    (八)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46,874,2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

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弃权81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二)  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6,874,2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

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弃权81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三)  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6,874,2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

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弃权81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四)  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6,874,2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

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弃权81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五)  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46,874,2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

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弃权81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442,1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9805%;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8%;弃权8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56%。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6,874,2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

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弃权81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442,1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9805%;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8%;弃权8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56%。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7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6,874,2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

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弃权81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和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6,874,2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

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弃权81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442,1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9805%;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8%;弃权8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56%。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6,874,2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

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弃权81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6,874,2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

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弃权81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6,874,2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

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弃权81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6,874,2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

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弃权81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6,874,2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

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弃权81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6,874,2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

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弃权81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6,874,2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

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弃权81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废止<运用闲置自有资金申购新股管理制度>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146,874,2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

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弃权81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在会上作了2017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