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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捷: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24

ST中捷: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021        证券简称:ST 中捷        公告编号:2022-051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5)。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6 月 23 日下午 15:00-17: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2年6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玉环市大麦屿街道兴港东路 198 号公司综
合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三)投票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李辉先生(董事长张黎曙先生因公出差,由半
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李辉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代理人共计 94 名,代表股份共计

205,925,17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9.939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2 人,其中 1 名
股东已通过网络投票表决,故通过现场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为 1人,该有表决权的股东持有及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29,605,8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843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93名,代表股份共计76,319,2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0959%。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 92 名,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为 33,795,29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9134%。

    (七)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高金榜律师、王成才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讨论《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93,078,623 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3.7615%;反对 12,746,555 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6.1899%;弃权 10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948,7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61.9871%;反对
12,746,5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37.7170%;弃权 10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5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讨论《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93,106,523 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3.7751%;反对 12,818,655 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6.224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976,6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0697%;反对
12,818,6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93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讨论《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1,843,923 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3.1620%;反对 14,081,255 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6.838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714,0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3337%;反对
14,081,2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1.666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讨论《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93,078,623 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3.7615%;反对 12,746,555 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6.1899%;弃权 10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现场投票
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948,7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9871%;反对
12,746,5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7170%;弃权 10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5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讨论《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6,506,723 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5.4263%;反对 9,418,455 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4.573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376,8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72.1309%;反对
9,418,4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27.86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讨论《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3,153,423 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3.7979%;反对 12,771,755 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6.20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23,5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2085%;反对
12,771,7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79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作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七)审议讨论《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2,899,172 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3.6744%;反对 12,926,006 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6.2770%;弃权 10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现场投票
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769,2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4562%;反对
12,926,0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8.2479%;弃权 10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5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讨论《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中捷缝纫科技有限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3,367,323 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3.9017%;反对 12,557,855 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6.09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237,4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8414%;反对
12,557,8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15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高金榜律师、王成才律师出席会议并见证。见证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四、备查文件

    1.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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