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1 证券简称:*ST中捷 公告编号:2019-150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交易价格连续 2
个交易日(2019 年 11 月 22 日、11 月 25 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浙江中捷环洲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关注到有媒体发布了标题为《*ST 中捷董事长辞职平息“宫斗”,国
资介入保壳现曙光。》的报道,公司已对此报道进行了澄清,详情参见 2019 年11 月 25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说明与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9-148)。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未发现近期其他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发生或预计将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除因控股股东筹划控制权变更的事项外,详情
参见 2019 年 11 月 25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筹划控制权变更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9-149),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其他重大事项;
5、经核查,控股股东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除前述相关事项外,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了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B11097 号),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全面消除保留意见涉及的相关事项。
3、根据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2 日披露的《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
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36.72万元,公司存在经审计后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为负值的风险。
4、因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
公司股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1.1 条“因净利润触及本规则第 13.2.1 条第(一)项规定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的规定,若公司经审计的 2019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显示 2019 年的净利润为负值,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能暂停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5、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9 月 18 日裁定受理申请人潘凯对
被申请人浙江中捷环洲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对于浙江环洲持有的公司股票处置方案,公司目前尚不得知,且处置也存在不确定性,因而公司控股股东的地位归属将存在不确定性。
6、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 《 上 海 证 券 报 》 、 《 证 券 日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