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2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3 月 28 日,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京新
药业”)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定(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 一票表决权。
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
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 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
披露。 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
前款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 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前款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外的其他股东,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 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的重大事项是下列应当由独立董事发表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独立意见的事项: …
(一)提名、任免董事;
(二)聘任、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四)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
调整、决策程序、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
以及利润分配政策是否损害中小投资者
合法权益;
(五)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对外
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
供担保)、委托理财、对外提供财务资
助、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上市公司自主
变更会计政策、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投资
等重大事项;
(六)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者新发生的总额
高于三百万元且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5%的借款或者其他资金往
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
款;
(七)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股权激
励计划;
(八)公司拟决定其股票不再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者转而申请在其
他交易场所交易或者转让;
(九)独立董事认为有可能损害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事项。
…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
权: 列职权:
…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
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与薪酬考核等专 薪酬与考核、战略等专门委员会。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 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 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 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审计委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 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 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 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 召集人。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的运作。 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
集人。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
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一百一十五条 代表 1/10 以上表 第一百一十五条 代表 1/10 以
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 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过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 半数独立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 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
董事会会议。 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
持董事会会议。
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的利润分配政 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的利润分
策为:… 配政策为:…
(六)决策程序与机制:公司董事 (六)决策程序与机制:公司
会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数据、盈利规模、 董事会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数据、盈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 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独立董事的意见,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 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 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提 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出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经公司 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提出年
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度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经公司
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 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并经三分之二 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需
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 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股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 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 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
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 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 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
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题。
…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行政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变更手续,最终以行政登记机关登记、备案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