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3008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3月28日,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662,253,823.96元(合并报表),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469,401,686.27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46,940,168.63元,加上上年度转入本年度可分配利润 1,871,835,744.59元,减去2021年度分红款258,308,742.00元,公司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累计2,228,840,657.92元。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861,029,1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合计派发258,308,742.00元,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且兼顾了公司与股东利益,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是相匹配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股东回报规划做出的承诺以及公司的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