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2053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将于2022年10月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召开了第七届五次职工(会员)代表大会,会议选举林芬娟女士、徐小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见附件),以上2名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与股东代表监事一致,即从2022年10月15日起至2025年10月14日止。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9月27日
职工代表监事简介
林芬娟女士 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审
计师,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国际注册风险管理确认师。2002 年 7 月进公司,曾任本公司主办会计,第五、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现任本公司审计部经理、职工代表监事,杭州京晟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杭州京健雅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徐小军先生 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
程师。2000 年 6 月进公司,曾任本公司运营副总监,药品制造公司生产部经理、副总经理,现任上海研究院院长助理,职工代表监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