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2039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合计 44,289,798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4.89%。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905,318,938 股减少至 861,029,140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
股份注销事宜已于 2022 年 7 月 5 日办理完成。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2月1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8年3月2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预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2018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事项的议案》,对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进行部分内容修订,使用不低于3.5亿元、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A股部分社会公众股。
公司自2018年3月16日首次实施股份回购至2019年12月24日股份回购完毕期间,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50,578,351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6.98%,最高成交价为11.8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1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502,952,148.79元(含交易费用)。本次股份回购的实施期限、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等实际执行情况与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预案不存在差异。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若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截至2021年2月4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共同成长计划之2019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及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合计从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非交易过户股份数量6,288,553股,回购专户剩余股份数量44,289,798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4.89%。
二、回购股份的注销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剩余存放在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全部股份 44,289,798 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同时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于 2022 年 7 月 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完毕上述 44,289,798 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注销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均符合回购股份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产生不利影响,注销后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 次 回购 股份 注销 后, 公 司总 股本 将由 905,318,938股 减少 至 861,029,140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回购股份注销前 本次拟注销股 回购股份注销后
数量(股) 比例(%) 份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 204,628,372 22.60% 204,628,372 23.77%
股/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137,060,805 15.14% 137,060,805 15.92%
首发后限售股 67,567,567 7.46% 67,567,567 7.85%
二、无限售条件流 700,690,566 77.40% 44,289,798 656,400,768 76.23%
通股
三、总股本 905,318,938 100.00% 861,029,140 100.00%
四、后续事项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