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2033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6月10日,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增补胡万先生(个人简历附后)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增补非独立董事事项完成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经认真审阅胡万先生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胡万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的董事任职资格,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能力。公司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1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胡万,中国籍,1976 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曾任公司固体制剂车间主任、制剂生产部经理,内蒙古京新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中药事业部总经理,兼内蒙古京新药业有限公司、广东沙溪制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