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6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法定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0 年12 月31日召开的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法定锁定期将于 2022 年 2
月 3 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法定锁定期届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2021 年 2 月 3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
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已于 2021 年 2 月 2 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受让 1,892,729 股
公司股票,过户价格 10.84 元/股(不含交易费用),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2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011)。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数量增加至2,271,275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0.25%。
二、 员工持股计划法定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根据《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 24 个月,其中,法定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股票过户
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法定锁定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得买卖股
票。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法定锁定期将于 2022 年 2 月 3 日届满,法定锁定
期届满后,将由管理委员会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等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及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长期存续,自公司公告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二)若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无法满足分配资金需求,则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资产进行清算,并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2、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提交持有人大会 1/2 以上份额通过后,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3、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一)若因任何原因导致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本员工持股计划必须终止;退出时持有人提取其个人出资、公司配资和两部分资金对应损益。
(二)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本员工持股计划在法定锁定期(即12 个月)满后,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若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无法满足分配资金需求,则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