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6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3 月 27 日,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021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拟以 661,217,978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共计转增 132,243,595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 705,507,776 股增
加至 837,751,371 股,需对《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股份总数进行相应修订并进行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37,751,371
705,507,776 元。 元。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705,507,776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 837,751,371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为
股为 705,507,776 股,没有其他种类股。 837,751,371 股,没有其他种类股。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实施须以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前提。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完
成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手续,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登记、备案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