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0102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于2019年9月9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3.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为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于2019年9月10日起使用该笔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从2019年9月10日起至2020年9月9日止。以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详见2019年8月24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4号),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详见2019年9月10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1号)。
截止2020年9月9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3.6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