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证券代码:002020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
二〇一六年一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持股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了员工意见。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为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全体员工中符合本草案规定的条件并经董事会确定的员工,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参与对象共52人,并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3、参加对象认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资金来源为员工的合法薪酬以及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参加对象应依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情况,根据公司通知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已承诺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但未按缴款时间足额缴款的,自动丧失认购员工持股计划的权利。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每单位份额对应的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元,设立时份额合计不超过12,000万份,对应出资额不超过12,000万元。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以全额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持有上市司股票,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4,389,173股,认购金额不超过12,000万元。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总数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27.34元/股,该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同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每单位份额对应的认购价格也将作相应调整。
6、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即为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所获得的标的股票的锁定期,锁定期为36个月,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公司公告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登记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
7、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为自行管理的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管理事宜。
8、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
9、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通过后方可实施。
10、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1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目录
释 义......5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6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6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6
五、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情况......7
六、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和规模......8
六、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存续期和展期......9
七、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10
八、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16
九、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的处置办法......16
十二、实行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18
十三、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及投资......19
十四、其他......19
释义
在本计划草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特指如下含义:
京新药业、本公司、公司 指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本次本员工指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
持股计划、本持股计划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指
(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
公司向浙江京新控股有限公司、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嘉兴硅谷天堂长瑞投资合伙企业(有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指 限合伙)、上海镜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杭州若沐创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曹国熊、石文钰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标的股票 指 公司本次向员工持股计划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持有人 指 出资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的管理机构,负责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委员会 指
的日常管理事宜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 指
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 指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了员工意见。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在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四)员工择优参与原则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需符合相关规定的标准,并经公司董事会确认、监事会核实。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应在公司或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工作,领取薪酬并签订劳动合同。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应符合下述标准之一:
(1)本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2)本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
(3)本公司各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
3、符合上述标准的参加对象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资金自筹、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核实
公司监事会将对有资格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
公司聘请的律师对参加对象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
四、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情况
参加对象认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份额不超过12,000万份,每单位份额对应的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元,出资总额不超过12,000万元,对应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389,173股。其中: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计11人,认购的份额合计不超过4,540万份,出资额不超过4,540万元,占员工持股计划出资总额的比例为37.83%;其他员工认购的份额合计不超过7,460万份,出资额不超过7,460万元,占员工持股计划出资总额的比例为62.17%。
具体情况如下:
认购员工 占员工持股 对应本次非公开
序 出资额(万
姓名 职务 持股计划 计划总份额 发行的股份数量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