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10030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亦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方式举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6月1日上
午9:00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计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30548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55%。本次
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张丽娃女士主持,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张彦周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购置杭州UDC·时代大厦商务写字楼第24、25 层
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33054817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张彦周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
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2010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