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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新药业: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0-06-02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10030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亦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方式举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6月1日上
    午9:00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计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30548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55%。本次
    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张丽娃女士主持,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张彦周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购置杭州UDC·时代大厦商务写字楼第24、25 层
    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33054817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张彦周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
    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2010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六月二日